魏蜀吴军制
魏曹操实行军户和民户分离。军户既要打战又要耕 作,还可被任意集体迁移。为保障兵源,曹操规定军户女子不得外嫁(只能嫁给军户)。
蜀
因为疆域和人口最小,所以实行征兵制。世兵制虽然也有,但非主流。主要在部曲和少数民族中实行,作为征兵制的补充。蜀汉末期时,蜀国当时加载户籍的有28万户,计男女94万人口,而将士官吏有14万2千,平均二户就要负担一个官兵。老百姓的负担很大。
吴
孙吴士卒家属一般跟随军队,由将领安排住地集中控制。孙吴政权是由江南本地和南迁的大族所支持而建立,所以不得不给他们好处。因此形成了东吴特有的世袭领兵权。将军死后由儿子带领旧部属。军队变成私产,某些将领因此压榨士兵差使繁重劳役或派到外地赚钱。军户家庭不堪劳役、聚少离多,时有逃亡或反抗。吴国因士兵或百姓引起的内乱远远超过于魏、蜀两国,可见基层的不满很严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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